积分有什么用?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120分)的境内来沪人员,可在以下方面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
子女教育:持证人子女可在上海参加中考、高考,享受与本地户籍学生同等的录取政策
子女在沪就读:积分达标后,子女可申请在上海接受义务教育
申请本市车牌:参与沪牌拍卖的资格条件之一
报考本市公务员:部分公务员岗位对居住证积分有要求
其他公共服务:根据政策规定可享受的住房、医疗等方面的便利
需要明确的是,积分达标并不等同于落户。积分制度主要解决的是公共服务待遇问题,而落户则涉及户籍身份的转变,二者是两套独立的体系。
谁能申请积分?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申请积分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持有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
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
积分指标体系总览
上海居住证积分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四部分组成。总积分 = 基础指标积分 + 加分指标积分 - 减分指标扣分,最低为0分,达标分值为120分。
基础指标及分值
基础指标包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四项。
(一)年龄(最高30分)
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
| 年龄区间 | 分值 |
| 56-60周岁 | 5分 |
| 55周岁 | 7分 |
| 54周岁 | 9分 |
| ...以此类推,每减少1岁加2分 | ... |
| 43周岁及以下 | 30分(满分) |
(二)教育背景(最高110分)
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
教育背景与专业技术职称两项指标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积分。
| 学历/学位 | 分值 |
| 大专(高职)学历 | 50分 |
| 大学本科学历(无学位) | 60分 |
| 大学本科学历 + 学士学位 | 90分 |
|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100分 |
| 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110分 |
(三)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最高140分)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
| 职称/技能等级 | 分值 |
| 技能等级五级 | 15分 |
| 技能等级四级 | 30分 |
| 技能等级三级 | 60分 |
| 技能等级二级 / 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 100分 |
| 技能等级一级 /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140分 |
特殊要求: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二级、一级申请积分的,最近1年内累计6个月的社保缴费基数应不低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四)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并按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
以下情形不作为此项积分依据:
- 补缴的社保月份
- 社保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
加分指标及分值
加分指标共10项,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累加。
(一)创业人才(120分)
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可直接积120分。具体条件由市科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二)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120分)
符合一定条件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可直接积120分。具体条件由市科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三)紧缺急需专业(30分)
持证人所学专业属于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积30分。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由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公布。
(四)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最高120分)
持证人在本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个人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年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万元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在10人及以上:
- 每纳税10万元 或 每聘用本市户籍人员10人,积10分
- 最高120分
此项与“投资带动本地就业”两项指标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积分。
(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最高120分)
这是积分达标的重要加分项,根据社保缴费基数与上年度社平工资的比例计算:
| 条件 | 分值 |
| 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80%社平且<1倍 | 25分 |
| 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1倍且<2倍 | 50分 |
| 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2倍且<3倍 | 100分 |
| 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3倍社平 | 120分 |
以下情形不作为此项积分依据:
- 补缴的社保月份
- 社保基数与个税基数不能合理对应
- 社保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
(六)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
持证人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就业,每满1年积4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
(七)远郊重点区域(最高20分)
持证人在本市重点发展的远郊区域工作并居住,每满1年积2分,满足一定年限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最高20分。
(八)全日制应届毕业生(10分)
持证人为全日制应届高校大学毕业生,积10分。
(九)表彰奖励(最高110分)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表彰奖励可积分:
| 表彰级别 | 分值 |
| 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专项性表彰奖励 | 30分 |
| 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综合性表彰奖励 | 60分 |
| 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 110分 |
(十)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最高40分)
持证人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结婚每满1年积4分,最高40分。
减分指标及一票否决
减分指标
| 情形 | 扣分标准 |
| 3年内提供虚假材料(每次) | 扣150分 |
| 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每条) | 扣50分 |
| 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每条) | 扣150分 |
一票否决指标
持证人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办理流程
积分申请由用人单位代为办理,个人无法直接提交申请。
第一步:模拟估分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系统”或使用“上海人社”APP进行网上模拟估分。
第二步:准备材料达到120分的,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需准备以下基本材料:
- 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 劳动(聘用)合同
- 承诺无违法犯罪记录的材料
- 单位营业执照等法人证书
除上述外,还需提供与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税单等)。
第三步:单位申报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第四步:审核与核定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后,调阅申请人人事档案并进行审核。审核属实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积分核定并告知结果。
第五步:积分查询与确认持证人可通过互联网或持《居住证》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查询积分。在《居住证》签注时,积分同时予以确认。
几点提醒:
1. 学历与职称二选 一 教育背景积分和专业技术职称积分,只能选择其中分值较高的一项,不可重复计算。
2. 职称积分有社保门槛以中高级职称或技能等级二级以上申请积分的,社保基数须不低于社平工资。
3. 社保个税要匹配社保基数与 个 税收 入不能 合理对应的,社保基数加分项将不予认定。这是审核中的高频问题。
4. 材料造假后果严重提供虚假材料每次扣150分,且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情节严重的,3年内不得申请积分。
政策有效期
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如果您对自身积分情况不确定,或需要个性化方案规划,建议尽早咨询户申办专业老师,我们可以帮您梳理各项得分点,找到最快达标路径。
